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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离校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默认 点击数:时间:2014/06/13 16:04:34
关于2014届毕业生离校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确保2014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简化毕业生办理校园卡相关手续,一卡通校园卡不收回,同学们可留作纪念。请合理安排校园卡存款与消费计划,做到离校前使用完校园卡内预存的经费,避免因为毕业退费人员多而耽误大家的时间。校园卡各种功能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失效。
对于部分卡内余额较大,在离校前不能消费完的毕业生,卡务中心安排一次退费,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确定是否退费和退费金额。离校前,校园卡不注销、不收回,可以继续使用卡中余额;校园卡遗失或损坏且卡内尚有余额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退费(不再补办新卡)。退款需本人到场办理,如确需代办,代办人员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证件,以及退款人的校园卡和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理。为了提高效率请自备零钱将卡内余额凑成整数,退费最小单位为元。
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具体工作安排:
1.办理退款时需携带本人校园卡及有效证件。
校园卡余额退款时间:6月13日、6月16-20日。
2.因无卡退费需在挂失48小时后才能办理,所以校园卡遗失或损坏必须先挂失(可到卡务中心或使用圈存查询一体机自助挂失,不用补办新卡),挂失满48小时后到卡务中心办理退款
3.继续在我校学习的毕业生(被我校专升本,研究生录取的),离校时间过后,校园卡失效,开学后将办理新的校园卡。
4.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请持学院证明到卡务中心登记并办理校园卡延期注销手续。
预祝同学们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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