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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络工作联络员制度

作者:默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9:46 点击次数:[]

我院的校园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络管理,提高校园网络的利用率,发挥各部门单位在网络信息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学院校园网络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重要平台。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院实施网络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教学系(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落实、安排和培养一名合格的网络工作联络员,定期接受学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并认真履行职责。
1.网络工作联络员制度是学院提高教育信息资源利用率,实现教育信息资源整合,深化教育教学信息化的重要途径。
2.网络工作联络员由各个教学系(部)、各单位从本部门人员中选派指定。
3.根据学院关于网络工作的职责要求,网络信息联络员要定期接受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举办的技术培训,负责本部门网络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的传送工作。
4. 网络工作联络员要及时向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本部门的网络运行情况,及时反馈本部门教育资源的需求信息。
5.每季度在网上公布各部门提供的宣传信息类别和数量。学院两办和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对全院各部门网络宣传工作的考评。
6.网络工作联络员发布信息,必须根据发布信息的类别,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报学院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部门备档。
7.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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